血液透析室建設基本條件
1、血液透析室應當具備與其功能和任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和人員等條件。
2、血液透析室應當包括透析治療區、水處理區、治療區、候診區、接診區、庫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區域。各功能區域應當合理布局,區分清潔區與污染區,清潔區包括透析治療區、治療區、水處理區和庫房等。
3、透析治療區由若干透析單元組成。每個透析單元由一臺透析機和一張透析床(椅) 組成,每個透析單元面積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 間距不小于0.8米。
4、血液透析室應當設置4個以上透析單元。
5、水處理區面積應為水處理機占地面積的1.5倍以上, 地面承重應符合設備要求, 水處理設備應避免日光直射。
6、血液透析室應當設置護士站,護士站應當便于對患者實施觀察及技術操作。
分區具體介紹
血液透析室(中心)應按照實際需要合理布局。通常,血液透析室(中心)應劃分出以下三大區域:
污染區;二、半污染區;三、非污染區。三大區域內又分別劃分出治療、儲存、休息、辦公等區域。下面就各區域的布局進行詳細劃分及做相關的標準要求。
一、污染區
污染區為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重點,在污染區內,須設置普通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療間(區)、隔離病人HBsAg( )血液透析治療間(區)、配藥配劑室、污物/廢棄物/潔具儲存清洗間、以及HBsAg(-)病人使用可重復使用透析器的復用沖洗間等。
(一)普通病人透析治療間
透析治療間應當達到《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中規定的Ⅲ類環境。見表-1
項目合格標準:
物品表面消毒效果<10cfu/cm2
空氣消毒要求<500cfu/cm2
醫務人員手<10cfu/cm2
透析治療間應具備空氣消毒裝置、空調等。要保證室內光線充足。保持安靜,空氣清新,做到良好的通風或設新風裝置,必要時應當使用換氣扇。透析治療間地面應使用防酸材料并設置地漏。
2、一臺透析機與一張床(或椅)稱為一個透析單元。透析單元間距計算不能小于0.8米。實際占用面積不小于3.2平方米。每一個透析單元應當有電源插座組,反滲水供給接口,廢透析液排水接口(透析機的廢液管不可直接與污水管道接觸,中間應有空氣間隔,避免污水管道的細菌逆向生長造成污染),供氧裝置,中心負壓接口或移動負壓抽吸裝置。根據環境條件,可配備網絡接口,耳機或呼叫系統等。
3、透析治療間應當具備雙路電力供應,如果沒有雙路電力供應,在停電時,血液透析機應具備相應的安全裝置,允許將體外循環的血液回輸至病人體內。 4、護士站設在便于觀察和處理病情及設備運營的地方。備有治療車(內含血液透析操作物品及藥品),搶救車(內含必備搶救物品及藥品)及搶救設備(如心電監護,除顫儀,簡易呼吸器等)。
(二)隔離病人血液透析治療間(區)
隔離病人血液透析治療間應達到《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中規定的Ⅲ類環境。根據隔離病人的數量設置透析單元。布局要求同普通病人治療間。 (三)污物/廢棄物/潔具儲存清洗間
污物/廢棄物/潔具儲存清洗間用于暫時存放醫療廢棄品,可回收的治療包以及病人使用的潔具和生活垃圾。要保證房間的通風和干燥并做到各類物品分區存放、分區清洗。醫療廢棄品包括使用過的透析器,管路,穿刺針,紗布,注射器,醫用手套等。
(四)透析器復用沖洗間
透析器復用沖洗間用于對HBsAg(-)病人使用的可重復使用透析器進行復用沖洗,復用沖洗間要求通風,有反滲水供水接口和復用機(應有國家藥監管理部門注冊證),以及存放復用透析器的冷藏柜。
二、半污染區
半污染區作為血液透析室(中心)相關功能和職能的重要銜接部分,而且也要起到防止污染擴散,交叉感染的重要功能。通常情況下,水處理間,配液供液間,治療室、小儲物室、技師辦公室,檢驗室,病人更衣室,病人衛生間,接診區和病人家屬休息室均劃分在半污染區。
(一)水處理間
水處理間面積應為水處理機占地面積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應符合設備要求。地面應進行防水處理并設置地漏。水處理間應維持合適的室溫,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風條件。水處理設備應避免日光直射,放置處應有水槽或排水管道,防止水外漏。水處理機的自來水供給量應滿足要求,入口處應安裝壓力表。入口壓力應符合設備要求。透析機供水管路、管件應選用無毒和非金屬(不銹鋼除外)材料制備,保證管路通暢不逆流,沒有死角和死循環,避免死區滋生細菌。
(二)配液供液間
如需要設置此房間則應避免與水處理間同室,且地面承重應符合配液罐、桶的容積要求,地面除做防水處理外還要使用防酸材料并設置地漏,保持通風,透析粉應分別碼放在托架上,距地面≥20cm,距墻壁≥5cm,不可以直接擺放地面。
(三)治療室
治療室應達到《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中規定的Ⅲ類環境的要求。 治療室應配有:治療臺、冰箱、器械柜。柜內應存放備用的消毒物品(縫合包、靜脈切開包、無菌紗布和少量透析器管路,穿刺針等)。冰箱內應儲存促紅素,肝素,魚精蛋白等。各種藥物的配制應在治療室完成,做到現配現用,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四)小儲物室
小儲物室用于存放每日治療需要的消耗品和藥品,消耗品應有貨架,藥品應有藥品柜和冰箱。
(五)技師辦公室
技師辦公室應配有電源、反滲水供水口、廢透析液排水口等裝置,方便設備的檢修。
(六)檢驗室
檢驗室應配有電源,放置血球記數儀、滲透壓計等裝置。
(七)病人更衣區
病人更衣區的大小應根據透析室(中心)的實際病人數量決定,以不擁擠,舒適為度。病人更衣區設置椅子(沙發)和更衣柜。病人更換透析室(中心)為其準備的病號服和拖鞋,專人專用。
(八)病人衛生間
病人衛生間應區分HBsAg(-)與HBsAg( ),如采用座便器,應配有一次性的衛生墊紙。
(九)接診區
病人更換病號服和拖鞋后在接診區稱量體重,測血壓和脈搏等,由醫務人員確定病人本次透析治療方案及開具藥品處方,化驗單等。
(十)病人家屬休息室
病人家屬休息室設在透析室(中心)入口處。應配有坐椅(沙發),有條件的應配有茶桌、書報架、電視、棋牌等,還要有擺放病人輪椅的空間,保持通風和空氣清新。
三、非污染區
非污染區包括醫務人員辦公室,儲藏室,病歷資料室,會議室/教室,醫務人員休息用餐室,醫務人員更衣室,醫務人員衛生間和浴室等。
(一)醫務人員辦公室
根據醫務人員的數量配備辦公桌,電腦,病歷柜等辦公用品。有條件的可分設主任辦公室,護士長辦公室,醫生辦公室等。
(二)儲藏室
儲藏室應當達到《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中規定的Ⅲ類環境。 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規范》條例的規定,存放較多的透析一次性物品時應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墻壁?5cm。物品存放應有消毒標記,中文標識,出廠日期,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等。
(三)病歷資料室
病歷資料室配有病歷柜,血液透析室(中心)必須建立血液透析病人登記及病歷管理制度。
(四)會議室/教室
會議室/教室視中心規模而定,一側留有白色墻壁方便投影,并保持通風和空氣清新。
(五)醫務人員休息用餐室
醫務人員休息用餐室應寬敞明亮,通風,員工用餐前須將工作服換掉,并認真洗手(洗臉),保證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六)醫務人員更衣室
醫務人員更衣室要在靠近半污染區的非污染區一側,最好做到兩側均有出入口,醫務人員在這里更換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進入半污染區和污染區必須穿工作鞋,戴工作帽。
(七)醫務人員衛生間和浴室
醫務人員衛生間和浴室,靠近員工更衣室。要保持清潔,要嚴禁病人家屬和病人使用。
除以上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區及要求外,各醫療單位還要在布局安排時充分考慮三個區的銜接部分的污染控制,以及保留適當的單、雙人小治療間(并配獨立的空調或通風系統)以應對突發事件,充分做到合理布局,合理利用資源。
設備配備
基本設備:至少配備10臺血液透析機、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水處理裝置、供氧裝置、中心負壓接口或可移動負壓抽吸裝置,必要的職業防護物品;開展透析器復用的,應配備相應的設備
急救設備:心臟除顫器、簡易呼吸器、搶救車
信息化設備:至少具備一臺能過上網的電腦
人員配備
1、 血液透析室應當滿足透析患者,配備足夠數量、經過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不少于6個月的透析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護人員。
2、 獨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應當至少配備3名執業醫師,并實行三級醫師負責制;設置在相關科室內的血液透析室,其醫師可由相關科室統一安排,應當有至少1名主治醫師負責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
3、血液透析室醫師負責制定和調整患者透析方案、處理急慢性并發癥、評估患者的透析質量等,并做好相關記錄。
4、二級醫院血液透析室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具有一定血液透析工作經驗的執業醫師擔任。
5、 血液透析室護士的配備應當根據透析機和患者的數量以及透析環境等合理安排,每名護士負責操作及觀察的患者應相對集中且數量不得超過4個。
6、血液透析室護士應當熟練掌握血液透析機及各種血液透析通路的護理、操作,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定期巡視患者及機器運作情況,做好相關護理記錄。